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学校地处河南省郑州市,现有4个校区,18个二级院部,4所直属附属医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批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及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龙头和中心。为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医疗水平和办学层次,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度长江学者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正式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学科
申请人根据个人研究方向,提出拟申报学科岗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优先考虑在重点建设的学科设置岗位。
二、招聘条件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3)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学校将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 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将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三、有关待遇
1.享受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一切待遇。
2.学校根据申报人员和申报学科的具体情况,提供优厚的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及工资待遇等,并妥善解决配偶、子女安置问题。
3. 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学校科研办公的标准,提供与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相适应的办公环境
四、应聘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6年7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送至河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注明“应聘长江学者”),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函加以说明。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推荐人选,报送教育部审定。《“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请查看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04/A04_gggs/A04_sjhj/201605/t20160527_246730.html)或附件。
具体事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50046
联 系 人:史晶晶
电 话:0371-65921318(传真)
Email :szk@hactcm.edu.cn
人事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