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校政纪要[2018]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护理教育博士学位,期限两年半至三年。
二、选派规模
8-10名教师。护理学院教师5-7名,一二三附院各1名。
三、选派对象
河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专职教师以及学校三所附属医院的护理学兼职教师。
四、申报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无非法传教、参与邪教组织及其他违法记录者。
2、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医疗岗位工作,身心健康。
3、具有护理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得大于35周岁;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得大于40周岁;根据学位点评估需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护理学科研究生导师申报。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专业教师赴菲律宾攻读博士学位报名审批表》,同时报送科研教学等业绩材料。
2、单位审核。结合各推荐单位师资培养计划,制定本单位选拔方案并公告,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3、选拔推荐。护理学院及三所附属医院分别组织专家评审选拔。对申请攻读学位人员进行笔试(含外语测试和专业考试)和面试,确定拟录取人员。
4、各推荐单位分别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5、以上材料连同公示结果报人事处批准并备案。
六、学习方式
半脱产形式,以寒暑假授课为主。
七、资助方式
1、学习期间,外派教师工资由所在单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发放。
2、外派教师学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3、未取得博士学位者,学费由个人承担二分之一。
八、管理和考核
1、教师派出。入选人员出国前,须与学校或各附属医院人事部门签订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相关协议,保证学习结束后到学校护理学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服务期不少于8年。协议另行制定。
2、出国管理。教师在国外学习期间须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留学计划,认真完成留学任务,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一次学习或工作进展情况。党员须按党组织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3、回国考核。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学习情况和获得学位证、毕业证情况。
九、违约处理
学习结束后,选派对象未按期回校或回校服务期不满8年者,视为违约,需偿还学习期间学费、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所有资助经费。
十、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前。
2、考核、考试时间:12月19日——21日,考核结果护理学院和各附属医院单独排序。
3、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2日——24日。
十一、组织领导
设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小平 田力
成员:解建新 陈相新 卢 旻 崔书克 朱明军 崔应麟
张大伟 尹 丽 杨英豪 刘玲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崔书克(兼)
成员:史晶晶 杨 雪
人事处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