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科技副县(市、区)长暨博士服务团人选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所需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专业特长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科技副县(市、区)长一般应具有副县(处)级以上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服务团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 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要符合岗位要求。
二、推荐工作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1.凡符合条件的人选,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党总支报名。
2.各党总支按照人选需求、专业对口和个人意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筛选,提出拟派人选;机关党委、基础医学院党总支、药学院党总支、一附院党委、二附院党委可推荐1—2人,其它部门可推荐1人,也可不推荐;各部门请于6月15日前将拟派人选基本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过期不再受理。
3.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申报人员情况,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河南省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推荐表》或《河南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6月18日前上报省委组织部。
附件: 2011年省科技副县(市、区)长和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汇总表(请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上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