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字〔2013〕7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科技副县(市、区)长暨博士服务团人选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所需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专业特长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科技副县(市、区)长一般应具有副县(处)级以上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服务团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要符合岗位要求。
二、推荐工作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1、凡符合条件的人选,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名。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人选需求、专业对口和个人意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筛选,提出拟派人选;分党委可推荐1—2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5月31日前将科技副县(市、区)长和博士服务团人选简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申报人员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河南省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推荐表》或《河南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并报省委组织部。
河南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