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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9月到期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有效期顺延的通知
2014-09-17 13:18   组织部人事处

接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通知,2014年门诊慢性病年审工作推迟于年底12月完成,2014年9月30日到期的省直慢性病患者,其有效期顺延至2014年12月31日,相关盖章手续暂不办理,待年审工作结束后,由单位统一集中办理。

人事处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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