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6〕1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24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5e3728f01261bdc844c0156/ef7521c6dee5454b8640b40d7639c145.html)查看推荐条件。
二、推荐名额
符合条件人选(含兼职人员)向学科归属院部申报,由院部评选推荐后上报学校。其中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康复医学院、护理学院每个院部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每个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其中教学编制1人、医疗编制1人)。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院部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须注明推荐人选符合“推荐条件”中第几条第几款,并附对应条款的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请于2016年4月18日(周一)12: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bs60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正式推荐材料待学校评审后再整理上报。
联系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