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条件
向专职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人员倾斜,所有人员(含兼职人员)须通过学科所在的院部申报。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报《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并提交所在院部。
(二)院部在审核申报人材料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并提交推荐报告。
(三)在各院部推荐的基础上,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
(四)学校按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比例和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人事处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评审。
(六)根据核准的二级岗位设置数量和人选,学校进行岗位聘用。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院部推荐报告。
(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附件3)一式两份。
(四)请各院部于2016年7月29日(周五)将上述材料及其电子版交人事处BS603办公室。
联系人:邓号
电 话: 0371-65921318
邮 箱:rsc603@163.com
人事处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