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993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要求,拟对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进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二、考核内容
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材料要求
参加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需认真总结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报、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将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人事处,在全校进行公示。青年骨干教师所属院部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真实性及格式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制作个人汇报幻灯,每人汇报时间为10分钟。
四、考核程序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评估:
1.审阅《考核报告》及相关材料;
2.听取资助计划执行情况汇报;
3.专家质疑和讨论;
4.形成考核意见。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25%。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1.考核对象于12月27日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成果材料复印件2份提交人事处BS604办公室;
2.学校于12月30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给出考核意见;
3.学校于2017年1月4日~5日向省教育厅提交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