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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引进博士研究生聘期考核的通知
2021-10-09 16:49   人事处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我校2018年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首个聘期已满,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实施办法》(校政字〔2018〕38号)的规定以及学校与引进博士研究生签订的《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用合同书》约定,现开展我校引进博士研究生首个聘期考核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考核适用范围

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引进并签订《引进博士聘用合同书》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核科研相关业绩完成情况。业绩材料完成时间截止至第一个聘期结束日止。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参加考核人员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和《河南中医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汇总表》,对照聘用合同规定的任务,总结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教学、科研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部门考核

各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审核本部门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材料,并给出首聘期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以及是否续聘的意见,并在本部门公示。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将《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汇总表》及考核总结报告于10月22日前报人事处,并提交电子版。

(四)学校研究

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及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后公示。

(五)公布考核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首个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原则上按聘用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参加考核人员应认真总结聘期工作、自觉遵守科研诚信原则,如实提交业绩材料。

(二)各学院(部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约定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科学评议、考核。

联系人:李晓飞 电话:0371-65962697


人事处

2021年10月9日

附件【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聘期考核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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