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我校2019年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首个聘期已满,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实施办法》(校政字〔2018〕38号)的规定以及学校与引进博士研究生签订《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用合同书》的约定,现开展我校首个聘期考核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考核适用范围
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引进并签订《引进博士聘用合同书》的工作人员。2018年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延期一年考核的人员一并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核科研相关业绩完成情况。业绩材料完成时间截止至第一个聘期结束日止。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参加考核人员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和《河南中医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汇总表》,对照聘用合同规定的任务,总结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教学、科研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部门考核
各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审核本部门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材料,并给出任期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以及是否续聘的意见,并在本部门公示。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将《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河南中医药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汇总表》及考核总结报告于3月9日前报人事处,并提交电子版。
(四)学校研究
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及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后公示。
(五)公布考核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首个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原则上按聘用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参加考核人员应认真总结聘期工作、自觉遵守科研诚信原则,如实提交业绩材料。
(二)各学院(部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约定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科学评议、考核。
联系人:李晓飞 联系电话:0371-65962697
人事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