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3〕2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聘用岗位和岗位职责为考核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专业技术、党政管理、工勤技术等岗位类别特点及不同岗位、不同等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并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细化,把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考核要素,方便操作。考核要注重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管理干部的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内容包含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勤政务实、组织领导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和实绩,学习保密法律知识、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领导责任制和履行保密承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教师的考核主要在考核其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教书育人等情况的基础上,把教学和科研质量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医务人员的考核由附属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主要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情况的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结果
一般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对于新进人员、外出和派出人员、退休人员及有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结果,按照《河南中医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院党〔98〕10号、院行〔98〕15号)执行。
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15%。本年度被省(部)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综合表彰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7%;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厅级综合表彰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6%。(各单位优秀比例最终按我校获批优秀比例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平衡后下达。)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与在编人员同时进行,并占本部门优秀指标。
三、考核形式
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办法,创造客观、公正、宽松的评议环境,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使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参与考核过程,让各方面的意见在考核结果中得到综合反映;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夯实考核基础,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考核程序
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1、个人总结
参加考核人员认真总结本年度的工作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本部门、单位。
2、民主测评
参加考核人员在科室、学科或部门自我总结汇报,与会同志进行民主测评。
3、反馈测评结果
民主测评结果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参加考核人员反馈。
4、考核结果公示
年度考核结果要通知本人,并在本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5、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由各部门、单位领导集体审定。
五、时间安排
1、优秀等次比例审核:
请各部门、各单位先将本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请表(附件1)、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单(附件2、3)、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含地厅级综合表彰)材料于1月4日前报送人事处,以备审批考核优秀比例指标。
2、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各部门、各单位应在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将本部门(单位)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4、5)、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7、8)报送人事处。
附件: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请表
2、参加年度考核在编人员名单
3、参加年度考核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4、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5、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6、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新)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新)
8、 人事代理聘期满考核意见
河南中医学院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