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各附属医院: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1号)、《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正式在岗的技术工人。
(二)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三)2017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人员请务必了解单位岗位空缺状况及有关聘用政策,慎重决定是否报考。
二、报名条件及细则
(一)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核(三、四、五级)。
1、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作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二)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三)一级(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规定执行。
(四)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年限问题
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转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工勤岗位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后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三、工种
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省人社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规定的48个工种中进行。
二级(技师)及三级至五级(初、中、高级工)考核在省人社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
四、报名、收费
(一)申报材料
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人员需提交《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人员应同时提交现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由人事处统一加盖公章。
(二)收费
收费分别为:工勤技能五级(初级工)275元/人;工勤技能四级(中级工)320元/人;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365元/人;工勤技能二级(技师)470元/人;工勤技能一级(高级技师)165元/人。
以上材料、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上报人事处劳资科。
五、有关具体问题说明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工勤技能等级考核合格取得证书仅仅是任职资格,需单位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后方可聘用,因此工勤考试合格人员需在单位岗位空缺内经聘用、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而我校目前工勤岗位空岗较少,尤其是二级岗位等待设岗人员较多,根据我校现岗位设置实际情况,预计在短时间内我校工勤考核合格人员可能出现暂无法聘任在新的岗位上,无法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
请各单位在组织工勤人员报名时务必将上述情况加以通知、强调,请各报考人员根据自身及部门现实情况自由衡量。并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报申请书(附件5),经个人签字、部门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留存。待岗位设置有空岗时,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六、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0日——2017年3月10日各单位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信息及材料,汇总后将材料及考务费交人事处劳资科。(报名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下午6点)
联系电话:65962697 188382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