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71号)文件,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有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本科高校和高职国家示范(骨干)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遴选对象为已是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的教学名师。
二、申报遴选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省教育厅向教育部遴选推荐25名“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学校按照名额分配方案的限额组织遴选1名,公示后,向省厅高教处推荐。
3.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将结果公示后向教育部推荐候选人。
4.教育部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并组织开展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遴选结果报国家“万人计划”专项办审核、公示。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于2017年3月2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2)及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BS604)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