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75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促进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一)推荐范围:推荐人选应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推荐对象:首先从符合条件的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以下人选可不占指标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位)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第一名),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第一名)。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基层单位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经学校研究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人选。
四、推荐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填妥并盖章的《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表格须严格按照“填表须知”认真填写。
2、推荐候选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考核总结1份,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套及清单1份。
4、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各种获奖证书及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5、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原件、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应提交相关检索收录证明原件。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推荐候选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二)电子数据
1、《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请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板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五、报送时间
申报人材料务必于2014年9月10日中午12时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新校区教学楼BS603室)
联系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 65921318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