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字〔2012〕10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人才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系统地掌握、联系、管理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根据豫人才办〔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将需要填报人员范围通知如下:
1.在豫两院院士;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国家发明专利金奖第一、二完成人;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4.国家“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专家;
5.国家“特支计划”专家;
6.长江学者;
7.中组部直接掌握联系的专家;
8.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9.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持人;
1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首席专家;
14.全国500强、全国同行业龙头企业优秀企业家,省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
15.国家级教学名师;
16.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7. 全国技术能手;
18.全国优秀农村人才;
19.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重要国际职业大奖赛等国际比赛冠、亚军运动员及其主教练;
20.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1.中原学者;
22.省“百人计划”专家;
23.河南省优秀专家;
24.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5.省特聘教授;
26.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获得者;
27.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8.省或国家部委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9.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0.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31.河南省技术能手;
32.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
33.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布置,在做好上述范围人员摸底统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现职在岗人员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基本信息表》,并对表中内容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做到人员不遗漏、信息准确无误。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审核专家上报信息,于12月10日前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基本信息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后,上报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基本信息表(正反两面,电子稿请登陆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zzrs.hactcm.edu.cn进行下载)
河南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