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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外聘教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2014-06-24 12:15   组织部、人事处

为吸引和遴选更多国内外杰出人才为学校服务,推动和促进学科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和学术影响,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特就我校外聘教授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对象和条件

外聘教授是指我校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的校外知名专家,分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外聘教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的专业功底,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或职业领域中取得了突出业绩。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知名度,并能够在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岗位职责

(一)名誉教授

1.以各种方式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2.接受我校邀请来校指导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

3.不定期到我校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座。

4.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二)客座教授

1.以各种方式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2.每年至少1次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或讲座。

3.指导我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

4.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三)兼职教授

1.以各种方式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2. 根据学校的需要,定期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座,每年来校工作3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不少于1个月。

3.指导我校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

4.与我校开展科研合作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

5.承担课程讲授工作。

6.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

7.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咨询。

三、聘请程序

(一)各相关部门、院(部)、所应按照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聘请条件提出拟聘人选。

(二)各相关部门、院(部)、所对拟聘人选的学术水平、学术声望和与本单位合作的可能性提出评议意见。

(三)各相关部门、院(部)、所研究通过拟聘教授名单,并填写《河南中医学院外聘教授审批表》,连同相关业绩材料报送人事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须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四)学校批准后由人事处负责办理聘任手续。

四、待遇

学校根据履行协议职责、承担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一定报酬。

五、管理

(一)外聘教授的管理工作由聘请单位负责。

(二)兼职教授实行聘约管理。

(三)兼职教授需与学校签订协议,聘请单位每年对所聘兼职教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四)聘请单位平时应加强与外聘教授的联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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