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努力造就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重点学科,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我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岗原则
(一)特聘教授岗位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学科中设置,每个学科只设一个岗位。特殊学科根据学科建设需要设置。
(二)实行动态管理,特聘教授岗位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定期调整。
(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平等竞争、择优聘任;聘约管理、严格考核。
二、聘任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和专业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三)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四)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满足以下条件):
1.近5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为国家级)。
2.近5年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3.近5年公开发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8篇以上,或被SCI、EI、ISIP收录论文3篇以上。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进入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三、岗位职责
(一)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应用研究或关键领域攻关,聘期内主持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三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1项;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9篇,或被SCI、EI、ISIP收录论文5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发表在本学科国外高水平杂志上。
(四)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创造性的教学科研工作。
(五)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四、有关待遇
(一)特聘教授在聘期内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特殊岗位津贴。
(二)给予学术配套经费:以项目形式资助科研经费。
(三)引进人员参照《河南中医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执行。
五、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教学、科研成果及相关材料原件,由学科和院(部)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二)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公示入选人员名单。
(四)校长与受聘人签订《河南中医学院特聘教授聘任合同书》,聘期三年。
六、考核与管理
(一)学校对特聘教授进行跟踪服务与管理。
(二)特聘教授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期中考核和终期考核。年度考核由院(部)进行;期中考核和终期考核,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
(三)聘期结束需重新申报,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下一届特聘教授岗位。
(四)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聘任,停发资助经费。
1.期中考核不合格。
2.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有弄虚作假等行为。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其它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或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